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:
一、 当您需要基本帐户时,请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之一:
1、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《企业法人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正本; 2、 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,人事、民政等部门的批文。
3、 军队军以上、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。
4、 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。
5、 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。
6、 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。
7、 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。
二、 您可在长沙市商业银行任意一家网点办理开户业务。
开户时,首先请在会计柜台填制开户申请书,提供上述文件证明之一,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,经银行审核同意,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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